性侵同居人女儿518次 许川杀人灭口免死定谳

▲涉嫌性侵勒毙同居人女儿的许姓男子杀人部分判决无期徒刑确定。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新北市男子许川(58岁)涉嫌性侵并勒毙同居人女儿案,在杀人部分,最高法院5日维持更一审认定,判处无期徒刑定谳;少女生父对此表示,许嫌迄今都未道歉,他无法原谅这种人。

案一审时,法官认定许男性侵少女(18岁)518次,判刑2496年、并入杀人罪判处死刑;二审虽维持杀人罪死刑,但性侵部分出现逆转,517次性侵因证据不足而改判无罪,另判许男性侵少女1次有罪

由于高检搞乌龙、对517次性侵部分未提上诉而定谳,引发舆论哗然;而高院自行认定许涉犯1次性侵,将他判刑3年10月,被最高法院认为是「诉外裁判」而撤销。为了「补破网」,士林地检署去年11月将许男性侵第518次部分另行起诉,由士林地院审理中。

在杀人部分,由于被害人曾表示「许川很可怜」,且平日之生活费由许提供,最高院法官认为尚无足够的证据足以证明被告泯灭人性、罪无可逭,必须处以极刑世间永久隔离,加上前审认为他尚存人性之善而未处以极刑,因此驳回上诉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