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同居人女儿517次无罪 恶狼「最后一次」才再判4年

许川判4年定谳。(图/资料照)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新北市58岁的许川遭控性同居人18岁的女儿达518次,还不满她提告,用钢线勒死,一审判2496年,二审认定517次性侵因证据不足都无罪,但因高检搞乌龙没提上诉,高院自行认定最后一次性侵判3年10月徒刑,遭最高法院驳回后再上诉,今天(13日)性侵部分再判4年有期徒刑定谳。

许川性侵同居人女儿时间长达5年,共518次,还因为不满她提告,将人煞车钢线吊死,一审性侵罪部分判2496年、并入杀人罪判处死刑;但二审虽维持杀人罪死刑,但前517次性侵证据不足,而改判无罪,另判第518次性侵,3年10个月徒刑,却被最高法院认为是「诉外裁判」而撤销。

高院更一审针对杀人罪判许川无期徒刑,当时最高法院认定,517次的性侵,检方没上诉而无罪,第518次的犯案时间不在起诉范围内,检察官如果觉得有罪,应该另行起诉,因此将518次部分撤销,士检才赶紧分案上诉,最高法院今天判决,杀人罪依旧是无期徒刑,性侵部分则再依照强制性交罪,判许川4年有期徒刑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