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女童遭判9年4月 假释又侵犯少女21次!恶男再重判8年

▲男子对14岁女孩强制性交21次遭判8年徒刑。(示意图/免费图库pxhere)

记者唐咏絮/彰化报导

1名男子去年底在交友软体认识1名14岁女孩,女孩不断的受到恐吓、骚扰,遭强迫性交21次,老师察觉有异通报警方全案才曝光;法官查出男子曾在服替代役期间对校内女童强制猥亵、强制性交,当时心理师发现他可能有异性恋童倾向,遭判9年4月确定,出狱后又再犯此案,依妨害性自主判处应执行有期徒刑8年。

判决书内容指出,被告男子于2023年12月底,透过交友软体「LEMO」结识女孩,今年1月14日得知女孩单独在家,借故前往其住处聊天,强迫性交得逞后,又借口购买宵夜、带点心探望等理由,再对女孩性侵17次。男子得知女孩不愿意继续见面,便对她不断的恐吓、骚扰,再强迫性交3次,学校老师察觉女孩异状后,立即通报警方处理。

法官调查,男子曾在国小服教育替代役期间对校内女学强制性交、强制猥亵,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年2月、3年2月,应执行有期徒刑9年4月确定,入监执行后,于2020年11月9日假释,5年内故意再犯,为累犯。

▲男子对14岁女孩强制性交21次遭判8年徒刑。(图/记者唐咏絮摄)

法官审酌,被告本案犯行和构成累犯的前案,被害对象均为未成年女学童,均涉违反被害人意愿,而且在前案假释付保护管束期间,已为心理师发现可能有异性恋童倾向,显见其犯罪模式相当雷同。

法官从被告自述、或根据心理师、观护人访谈纪录得知,男子未婚,父亲惯常对母亲施暴因此离婚,自前案假释出监,就业状况不稳,交往过几任女友维持也不久,法官认为他虽然自幼成长家庭环境存在风险因子,但哥哥却可以可稳健就职、组织家庭,无法借此减轻刑罚。

虽然辅佐人即被告妈妈(辅佐人)多次自我谴责教养失败但仍不欲放弃的态度,但仍不足以防止被告再犯本案,同时为避免再有下一位被害人受害,需要有高度的矫正需求,吁请矫正机关于徒刑执行期满前,切实评估被告有无强制治疗必要。

法官表示,被告不顾女孩还在就读国中,也自已承认女孩并未答应当他女友,却一再借口交往,一再侵犯,当成泄欲工具,对女孩造成身心健康伤害,虽然被告当庭道歉,但女孩及家人仍处在自责、沮丧、恐惧当中,无法原谅被告,依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性交罪,判处应执行8年徒刑。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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