恫吓少女阴道装GPS追行踪 性侵男重判5年4月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25岁沈姓男子结识一名少女并带至汽车旅馆性侵,事后恫称「我在妳阴道内放置定位晶片,妳去哪里我都找得到!」进而带回新竹湖口老家多次逞欲,家长报警处理,台湾高等法院判处沈男5年4月有期徒刑。

判决指出,沈姓男子为网咖员工,2014年5月间某晚,在桃园杨梅一家网咖由2名未成年友人介绍,认识15岁被害少女并萌生爱意,当晚少女要离去找朋友时,沈男自告奋勇载她,并趁与双方独处时,拿出水果刀架在女方颈部,恫称「我是通缉犯、我还有枪」等语,再将女方带到汽车旅馆性侵得逞。

沈男逞欲后,又对女方恫称在她阴道装了GPS,可随时追踪她的行踪,涉世未深的少女信以为真,跟着沈男回到沈男新竹湖口老家7天,两人发生多次性行为,少女父母因找不到女儿,报警处理。

法院审理期间,沈男声称认识女方后萌生爱意,拿刀架在女方脖子只是好玩,没有恐吓的意图,上摩铁发生性行为也是两相情悦,没有限制女方自由或与家人联系,他会说出「阴道内放定位晶片」,也是因为女方说出遭家人在身体里置放晶片,才开这个玩笑话。

沈男律师主张,少女最后两次是自愿与沈男发生性行为,且在侦查时指到慢慢喜欢上沈男,不想提出告诉,也不想他去坐牢等语。不过,法院调查后,仍认定沈男犯案明确。

桃园地方法院判沈男5年4月,台湾高等法院二审,依妨害性自主、妨害自由及略诱(脱离家庭)等罪,仍判刑5年4月,全案可上诉。

►►►传送第一手的新闻,锁定《ET即时》粉丝团就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