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咻22次换iphone11!渣男骗「试车」性侵10少女 重判13年10月

卢姓男子试车多名少女,二审重判13年10月。(示意图记者李佳蓉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桃园卢姓男子在网路招募坐台陪酒、性交易,并以身体检查试用为由(俗称「试车」),性侵10名少女。有少女为了要筹钱染发、换手机,遭卢男性侵,其中卢男还对其中一名少女说,「嘿咻22次换一支iphone11」,一审将他重判13年10月与4月(得易科罚金),案经上诉,二审高院还是重判13年10月与4月。可上诉。

判决指出,卢男自2019年9月起,就在脸书、LINE或者交友软体「CHEERS」上,招募少女从事脱衣陪酒或性交易,有不少少女因为缺钱花用,主动与卢男联络。但卢男对少女们说,要先检查身体,于是逼少女脱衣拍下裸照,甚至更说接客前须经其「试用」,直接性侵少女,也在性侵过程中以手机录影、拍下不雅照片

被害少女中,有人因为缺钱染发,登门应征性交易,遭卢男性侵;有人因为想要换手机,找卢男筹钱。其中更有一名年仅15岁的少女,卢男对她说「嘿咻22次换一支iphone11」,性侵得逞;这次性侵时间长达1小时,卢男还拍下性侵过程,并储存影片档案

案经检警单位调查后,发现卢男恶行,逮捕他到案。卢男到案后,否认违反少女意愿性侵,但检警清查他的手机纪录,发现共有10名女子遭害,其中9人为未满16岁的少女,另1人遭侵害时也未满18岁。检方依照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等多项罪名,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审理时,卢男坦承不讳,一审法院认定他犯下14罪,重判有期徒刑13年10月,另外也判刑4月,这部分得易科罚金12万元。案经上诉,高等法院二审审理后,于24日宣判,高院仍认定他有罪,还是判刑13年10月与4月(得易科罚金),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