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宗教净身性侵少女 彰化男子被判5年10月

49岁开设宫庙男子朱台福,涉嫌利用两名未成年少女宗教的崇敬与畏惧,佯称她们身上有不净的东西需要净身才能化解噩运,分别将两女带往汽车旅馆性侵,全案彰化地院今日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处5年10月有期徒刑。

判决书指出,朱男彰化市开设宫庙,藉降乩等宗教仪式信众问事消灾解厄,从中认识两名未满18岁的少女,且深获少女的信任

2015年间,朱佯称和女友吵架,需要其中1名少女陪同寻找,便开车载着少女外出,接着途中就以休息为由进到埔心乡1家汽车旅馆,违反少女意愿隔衣抚摸胸部

事隔2个月后,他又佯称少女身上有不干净的东西,需要净身,而且不能在家里施作。又将少女载到汽车旅馆,少女依指示泡澡时,见朱裸身进入,惊觉有异旋出浴室房间穿回衣物,朱却将她推到床上,不顾她拒绝,仍性侵得逞。事后他又以同样手法对另名少女性侵。

法官审理认为,朱男开设宫庙供人问事参拜,不但没有修身自持,引领信众善念,反而萌生色欲,假借宗教净身名义或是利用少女之信任,伺机带往汽车旅馆性侵害,对社会治安有相当程度之危害性别观念更有偏差,实应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