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戰友變狼友 5次性侵國小女童被判4年10月

南投县一名男子透过手游结识彰化县一名国小女童,藉游戏和聊天建立友谊后,要求女童自拍并上传猥亵影片,这名狼友收到影片不仅自行观赏还约砲,跟女童先后发生5次性行为,被女童家人发现后提告。彰化地方法院依涉犯妨害性自主罪判决男子有期徒刑4年10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这名男子去年在手游结识彰化一名国小女童,两人成为游戏战友,男子利用女童的信任,用Messenger传送讯息要求女童自拍身体及抚摸私密处的影片,接着谎称两人是男女朋友,进一步要求发生性关系,女童同意,先后与男子在彰化发生5次性关系,部分过程录影竟传过他的另一名朋友观赏。

法官审酌,女童未满12岁,身心尚在发育中,对于男女间的性事尚属懵懂阶段,男子却为满足个人性欲而与她发生性关系,虽未违反女童意愿,仍对其身心发育及人格发展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且男子把女童的部分性影像交付予他人观览,所为实该非难;惟考量他犯后坦承犯行,兼衡他的一切生活状况及智识程度,且衡酌他所犯各项侵害法益的异同等而为整体评价,判决有期徒刑4年10月,以资惩儆。

彰化地方法院判决性侵国小女童的南投县男子有期徒刑4年10月。记者简慧珍/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