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被拉進廢棄豬寮性侵…暴瘦10公斤家人才察覺 男子判8年4月

嘉义县蔡姓男子涉嫌将有身心障碍女子拉到一处废弃猪寮性侵得逞,直到家人发现女子闷闷不乐且暴瘦10公斤,关心询问才知道原委,一气之下告上法院。蔡男否认强制性侵,但嘉义地方法院审理后认定对心智缺陷之人犯强制性交罪,判处8年4月。可上诉。

判决书表示,蔡姓男子经常前往胞姊义竹乡住处,因此认识被害女子,与女子交谈中察觉女子对于事务理解及反应不及正常成年人,某日,涉嫌诱骗她至荒废猪寮内,涉嫌抚胸、亲嘴、胸、摸生殖器等强制性侵得逞。

住北部的母亲返乡发现女儿暴瘦10几公斤,跟以前不一样,闷闷不乐,没有笑容,察觉有异,不断关心询问后她才说被欺侮,父亲一怒告上法院。

蔡男否认强制性侵,辩称是女子主动手拉他的手臂,所以才会碰到胸部,没有强制性交,更离谱的是蔡还指女子对他产生情愫,主动投怀送抱,还诬指他强制性交。

法官审理,女子在侦讯及法院审理时证述过程,虽然表达不够清晰,也无法陈述较长字句,然而谈及遭强制性交、猥亵的过程时,都能明确表达是被拉到「养牛的地方」,对于遭强制性交、猥亵的方式与部位除能以言词表达外,也能辅以动作再现,若非确有亲身经历,难认她得以凭空想像而有如此具体的表达。又是中度智力功能障碍之人,应无虚捏事实及构陷被告入罪的能力,她的证述内容,具有一定的凭信性。

法院进行交互诘问时,蔡男质问女子「我没有对你怎么样,你为何要陷害我」,女子反问蔡「你确定没有对我怎么样,忘了吗」表达出对蔡男强烈的厌恶情绪。

法官认为,被告蔡男为了满足自己的性欲,利用女子独自行走于人迹罕至路上、难以反抗机会及智力功能障碍状态,将她拉至荒废猪寮内,强制性交得逞,事后否认犯案,又未和解,量处对心智缺陷之人犯强制性交罪,处有期徒刑8年4月。

家人发现女子突然暴瘦10公斤,才察觉她被拉到废弃猪寮遭性侵,一气之下将涉案男子告上法院。图 /本报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