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半年嘿咻30次害小女友怀孕 家人不追究仍判10月

男子与未满16岁少女交往同居,搞出人命,也让恋情曝光挨告。(图/取自免费图库PEXELS)

记者李忠宪台中报导

周姓男子与小她10岁的少女小婷化名)交往同居,2人以每个月平均5次频率,半年发生30次性行为。小婷因此怀孕做人工流产,其母亲发现后怒告周男。虽然小婷母女都向法官求情称已原谅,不愿追究也不会求偿,但周男害女友怀孕,所犯是7年以下重罪,法官认定采一罪一罚,最后判他10月徒刑全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现年26岁的周姓男子,去年认识年仅15岁的少女小婷,2人进而成为男女朋友,一起租套房同居。周男也以每个月5次的频率,在小婷同意下,发生性行为。小婷半年后不小心怀孕,只好向母亲坦承。小婷在母亲陪同下到妇产科做人工流产后,周男也遭提告性侵。

周男在法庭上完全坦认犯行,而小婷则是完全袒护周男,向法官哀求2人都是两情相悦,小婷母亲也改口称,愿意原谅周男,不追究责任也不会向他求偿一毛钱

台中地院认为,即使小婷同意,但基于保护青少年健全成长,周男仍不得与她发生性交行为。她竟仍在半年内与小婷发生30次性行为,还导致怀孕做人工流产,已严重影响被害人身心健康与人格发展。另外,2人发生的性行为需论一罪一罚,周男每次需判2月,30次合并应处10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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