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戴套嘿咻「搞出人命」 男被前女友告「伤害」

▲如果没有生育计划情侣间进行性行为应做好安全措施,避免意外「搞出人命」。(图/翻拍自YouTube)

社会中心新北报导

新北市一名邱姓女子指控孙姓前男友每次进行性行为都不戴保险套,害她怀孕必须堕胎,认为对她的身体已造成伤害,愤而向孙男提出告诉。新北市地检署侦讯后认为,邱女当时同意没戴套进行性行为,若因为堕胎产生伤害,也是手术医生造成,和孙男没有关系,于是给予不起诉处分

邱女认为,前男友与自己并没有结婚计划,在交往期间却以「没感觉」为由,拒绝戴保险套进行性行为,害她在2013年9月间怀孕,必须到医院堕胎,因此控告前男友伤害。对此孙男在侦查时表示,不戴套发生性行为都有经过对方同意,事后女友堕胎他也有陪同前往。

新北市地检署认为,双方是在你情我愿情形下发生关系,怀孕结果不应认为是伤害行为,堕胎也是经过邱女同意前往,并表示即使因为堕胎手术产生伤害,加害人也是医生,与孙男并没有关系,于是认定孙女证据不足,给孙男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