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前男友逼嘿咻「边哭边做」! 女跳楼前传LINE男友:遇人不淑

女子前年指控男友性侵后,去年2月跳楼轻生。(示意图/pakutaso)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彰化一名陈姓男子前年和前女友小娟化名)分手后,怀疑女方劈腿,抢了对方机车后,并以「发生性行为就还车」当作条件,将女方带回住处硬上,听到小娟在嘿咻过程中不停哭泣,他还不耐烦的说出,「妳这样子,我出得来吗」等话语;事后,小娟向法院提告,不过10个月后就跳楼身亡。彰化地院近日依证据不足将陈判无罪。

判决书指出,陈男与小娟在2015年12月底分手,但怀疑女方在交往期间劈腿,从2016年1月开始陆续骚扰对方,甚至知道机车是小娟唯一的代步工具要求交出钥匙,同年4月6日再以「如果要我归还机车,就要与我发生性行为」当作条件。

小娟为了取回机车,跟着陈男回住处,被要求帮忙口交之后惨遭硬上,过程中不断哭泣,被对方呛,「妳这样子,我出得来吗?投入一点,不然要做到明天吗?」完事后,对方隔天一早依约交出机车,但是她气不过,直奔彰化分局报案并提出告诉。

对于指控,陈男承认友和女方发生关系,但是强调两人当时还是男女朋友关系,并没有性侵行为发生,至于做爱还机车的条件也是对方提出的,「她要我还机车,我质疑她劈腿,质问她为何随便与人发生性关系,我很生气的说别人都可以我也可以,其实我说这样只是随口要求发生性行为,但她听了后自己提出条件。」

小娟在警方询问中指出,曾以双手抗拒并表达愿意,但是对方不仅不理会,还非常粗暴,导致耻骨非常疼痛,右臀瘀青、左手臂两处还被抓伤;不过,事后却又改口称,被告在过程中没有打人。最后,小娟去年2月25日跳楼身亡,且还被查出,生前在LINE讯息留给当时男友的最后一句话为,「始终遇人不淑,令人鼻酸。」

法官认为,双方各执一词,且女方说词反复不定,检察官也只有被害人医院验伤单、报案事实,并未提出其他直接强迫发生关系的证据,无从说服本院形成被告有罪,因此将陈判处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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