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到阴难证明 男坠楼亡保险公司判免赔

记者孙曜樟/台北报导

廖姓妇人儿子2年前在住处坠楼身亡,廖妇声称儿子是卡到阴才坠楼,向保险公司申请平安意外伤害保险附约保险金总计160万元,但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双方对簿公堂,一审法院家属无法举证死者卡到阴,判决家属败诉,家属上诉二审高等法院,但仍因无法举证败诉,全案仍可上诉。

▲卡到阴难证明,男坠楼亡保险公司判免赔。(示意图/本报资料照)

家住新竹的廖姓妇人以儿子为受益人购买保险后,儿子却在在民国100年7月27日从住处坠楼死亡。保险公司理赔身故理赔金新台币403万多元后,以廖妇不能证明她儿子是意外死亡为由,拒绝理赔平安意外伤害保险附约等保险金160万元。

廖妇则认为儿子坠楼前大叫「有恶魔要抓我」,显然是因精神障碍导致坠楼,应属意外,保险公司应该理赔160万元,而丈夫也在警询时表示,儿子在坠楼前一日「卡到阴」,说一些他们听不懂的话且两眼发直。

一审新竹地方法院审理后认为,廖妇无法就儿子是因精神障碍坠楼的主张,提出更多证据证明,判决她败诉,廖姓妇人不服提起上诉,二审高等法院仍认定她无法就儿子卡到阴提供更多证明而驳回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