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天钓鱼落海身亡 保险公司判赔300万

海钓兴趣也要注意安全,如果在风强雨大的天气前往会非常危险。(图/示意图,与本新闻内文无关/东森新闻资料照)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每年到了台风季节总会有许多民众不顾安全跑到海边观浪,但台风天到海边钓鱼落海身亡,保险公司到底该不该赔?最高法院28日针对2013年一起案件进行审理,最后判决2家保险公司必须赔偿新台币300万元定谳。

判决书指出,这起案件发生在2013年苏力台风侵袭台湾时,一名张姓男子风灾过后,被人发现漂浮在基隆外海,已经死亡多时,法医解剖研判是生前落海,死于溺水窒息,而且张男最后身影出现在基隆潮境公园,是当地知名的矶钓钓场,因此推认张男是在台风期间外出钓鱼,不幸落海身亡。

张男过世后,父母向他生前投保的两家保险公司申请天然灾害险理赔,但保险公司以张男明知台风天有危险,仍前往海边垂钓,是故意涉险为由,拒绝赔偿,双方因此闹上法庭

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根据气象局资料认定,张男落海死亡时间应是在台风陆上警报期间,虽然他不顾自身安全前往海边钓鱼,让自己陷于危险,但并没有证据证明是故意落海,而且让自己陷于危险只是造成保险事故发生率提高,不必然会发生事故。

判决书并指出,张男的保险契约中,并没有明定「自陷危险之行为」是除外不保事项,因此保险公司没有不赔的理由。最后案件上诉到最高法院被驳回,两家保险公司被判必须赔偿死者父母共计新台币300万元,全案定谳。

▼台风天里的基隆潮境公园,风浪非常大。(图/东森新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