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驾驶路过埔里遭300公斤落石击中身亡 南投县须国赔859万确定

落石砸中车辆害女驾驶丧命。此为示意图。(图/记者萧可正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邱姓女子2017年间驾车行经131县道南投埔里路段遭遇落石砸车,结果山壁身亡,家属起诉请求南投县政府国家赔偿县府拒绝赔偿,辩称无从拦截落石,但却在事发设置高空石网」,果然拦下许多落石,还列为政绩之一。因此一二审法院均认定县府疏失,判准国赔859万余元。案经上诉,最高法院2日驳回上诉确定。

本案发生于2017年11月19日,上午9点多,34岁的邱姓女子驾车行经南投县道131号埔里牛洞路段4.6公里处,结果车子被落石砸中。落石比汽车椅垫还大、重达300公斤,从山上滚下后的重力加速度,不但砸破挡风玻璃右侧后滚进副驾驶座,还带动车辆整个撞上山壁,导致邱女身体多处骨折腹部严重内出血死亡。

案发后家属质疑该路段每逢雨季就有土石崩塌情形,附近的鱼池代表会也曾在事发当年的6月间,讨论并做出会议记录,函请县府增设高空栏石网等防护措施,但县府却仅加警告标志;而县府直到事件发生后,才在2019年装设「高空拦石网」来阻挡石块,家属认为,县府当时仅设置标语消极做法,具有管理公物上的疏失,因此提出国赔诉讼

法院审理时,县府拒绝赔偿,并辩称每年都会巡查道路安全,也在危险路段设警示标志,不过出事的道路上边坡林务局管用地,应该是林务局应该要负责;另外落石从山坡高处坠落,无法明确得知哪个点是落石崩塌处,这应该属于天灾,县府不需负责。

一二审法院均认定县府有疏失,其中二审台中分院认为,县府在事发后花费3500万元设置「高空拦石网」,并拦下许多落石,其中一处拦石网甚至拦住近3吨落石,县府还将「高空拦石网」列为治理131号县道政绩,可见县府「早有能力处理却怠而不为」,确实具有疏失,一二审均判准国赔859万余元。案经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2日驳回上诉,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