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139县道交大高材生被撞身亡 肇逃驾驶判赔2千余万元

▲交大倪生被撞身亡。(图/ETtoday资料照,以下同)

记者唐咏絮/彰化报导

交大21岁倪姓男大生2018年7月29日骑自行车行经彰化县道139线时,为等后方的父亲而停在路边休息,竟遭郭男驾驶的小客车追撞,弹飞30公尺后身亡,郭男肇事逃逸,警方依过失致死、公共违险罪嫌移送彰化地检署,民事赔偿日前判决出炉,郭男应赔偿倪父倪母2千935,735万元。

事发当时国立交通大学将升大四的倪姓男学生才过完生日,29日与父亲在芬园乡骑自行车时,在路边停等父亲时,遭一辆小客车追撞,弹飞30公尺,颅骨碎裂、髋部脱臼、右股骨骨折,急救后不治,而郭男驾驶车辆肇事逃逸,家属悲痛。

▲郭男自行投案

郭男的车牌掉落现场,成为检警追查的关键证据之一。肇事郭姓驾驶30日知道躲不过,自行到案辩称恍神加上害怕才离开,遭依过失致死、肇逃等罪嫌送办,检方认定他有逃亡事实,向法院声押获准。

刑事部分,一审依过失致死判1年、肇逃致死判1年6个月、应执行2年4个月,二审检方上诉,台中分院依过失致死判1年10个月、肇逃致死判3年6个月,应执行5年,肇事致死逃逸可上诉。

依据判决书内容指出,倪父与倪母含辛茹苦将倪生栽培长大成人,倪生凭自己努力考上交通大学,父母与有荣焉,本期待其完成学业后能成家立业、娶妻生子,亦能享含饴弄孙之乐,今骤失爱子,白发送黑发人之恸,实难以承受。

且倪父于事发当日系与倪生一起骑车运动,见孩子在自己面前遭此横祸,郭男竟未救护,反驾车逃逸,倪父心中实愤恨难平,且郭男未表达丝毫歉意,更令倪父无法接受,求偿精神慰抚金1,000万元,丧葬费用216,395元,与扶养费用1,272,303元,地院判须赔偿倪父1千零48万8698元、倪母1千零44万7037元。

▲郭男的车牌掉落现场。

郭男向法官辩称自己为小学毕业,之前月收入仅2万余元,目前遭收押中而无工作收入,仅仰赖每月1万7000余元的劳退金,名下亦无不动产,存款共计约50余万元(遭假扣押中),家中尚有4个小孩,故原告等各请求精神慰抚金1000万元,实属过高,请衡情酌减为80万元。

车友齐聚倪生被撞现场致哀。

不过法官认为,郭男对第三人负有法定抚养义务者,加害人对于该第三人亦应负损害赔偿责任,依霍夫曼计算法,倪父母请求有理,与倪子瞬间天人永隔,且郭男遗弃倪生致死,更加深倪父母心中痛苦,准许赔偿请求。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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