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踪正妹熊抱挖下体 UNIQLO日籍店长判刑10月
104年8月13日晚间,新北市林姓正妹在北捷板桥新埔站附近,遭日本UNIQLO服饰店在台日籍店长原田刚彦尾随,并从后方熊抱、抚摸她大腿及下体案,正妹在新北地院审理期间控诉「他用双手猛挖我下面」,法官在22日依强制猥亵罪判原田有期徒刑10月,全案可上诉。
案发当晚原田搭乘板南线捷运,见林姓正妹(23岁)极具姿色,即一路尾随,步出新埔站后在晚间9时许,竟在万板路人行道突袭林女,先从背后撞她,再环抱其腰,并不断抚摸她的大腿及臀部,还猛挖她的下体,企图将她抬离地面,她又痛又惊,吓得尖叫,原田才放手落跑,她转身用手机拍下他的背影报警。
▲UNIQLO门市前日籍店长原田刚彦尾随正妹熊抱还挖下体,新北地院今判10有期徒刑。(图/东森新闻提供)
正妹随后由家人陪同报案,警方根据监视器画面查出,长发的林女才走出新埔站4号出口,就被一名穿格子衬衫、牛仔裤的男子尾随,2人沿着文化路转入莒光路巷内,一直走到暗巷里,男子还小跑步拉近距离,在「出手」前还四处张望附近有没有人,之后就猛然熊抱林女,抚摸她的臀、腿和私处,时间约10秒。
警方查出色狼是35岁的原田刚彦,在UNIQLO北区某门市担任店长,他则否认犯行,辩称当时去买DVD,不熟悉道路才转进小巷,因是「老婆要我赶快回家」才会奔跑,但检警方查访万板路、莒光路等路段,根本没有DVD出租贩卖店,且他住在台北市中山区,根本不可能「跑回家」。
台北地院法官审理后,认为被害人对当晚受害情形指证历历,供述过程一致,且原田也不否认检警调查提供的监视画面就是他,又因双方无法达成和解,今日依强制猥亵罪判原田有期徒刑10月,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