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看险与类长看险 定义不同理赔大不同

记者林洁玲台北报导

看险自推出来,不论新旧都有「定义」复杂,状态不易认定等问题,成叫好不叫座的商品,因此寿险业者为开拓市场推出类长看险。但许多民众不了解,长看险与类长看险最大的不同就是,前者以「状态」来认定,后者以「疾病」来判断,当然理赔的基准也大不相同。

长看险与类长看险最大的不同点在于「定义」,长看险是用「状态」来认定,也就是说,用保户状态来分辨,例如投保无法分辨人事地物(失智状态),或是吃喝拉撒睡(自理状态)等符合保单条款中2~3项就能理赔。通常投保长看险,是不论得何种疾病,只要符合保单条款中的「状态」,就能理赔。

而类长看险则是用「疾病」来判断,像是阿兹海默症、脑中风等特定疾病,通常在民众的保单中都会列举出其所包含的疾病名称以及细项,只要保户符合,就能理赔。

寿险业者表示,类长看与长看险各有优缺点,最常听到投保长看险的民众担忧「到底能不能申请」,或是「要如何去看这些项目」,以及「需要符合几项才能申请」等,在在显示出状态认定等复杂问题。

反观类长看险,就较为简单,若只用单纯的疾病来看,类长看险对于民众来说会比较轻松许多,虽然保障的标的相当明确,但其保障相对来说范围较小,还是有缺口

因此,民众该如何挑选长看险或是类长看险?寿险业者指出,只要家中有特定疾病的民众,有可能代表自身发病的机率偏高,例如阿兹海默症等特殊病症恐有家族遗传之疑虑的情况下,可投保有包括此特定疾病的类长看险。但业者强调,类长看险的保障还是有缺口,因此建议有预算的民众可投保长看险后,在评估投保类长看险。

同时要提醒民众,投保时切记须特别注意在「定义」,必须要清楚是用「疾病」还是「状态」来认定,避免往后事发,民众认为买的是状态型的,结果却是疾病型的,如此一来理赔可就剪不断理还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