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防癌险统一理赔定义上路 产寿险保单理赔金比一比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防癌险的保障定义范围 。(图/记者李蕙璇摄)

(新增内容

记者李蕙璇台北报导

癌症已连续36年为国人10大死因之首,防癌险投保率也持续提高,而今年元旦起各产寿险公司全面统一癌症定义标准化,产寿险公司新防癌险保单商品各有特色,分1年期或20年期,额外包含意外医疗金,或是一次给付型并着重理赔标靶治疗等,都是希望协助罹患癌症保户面对一年动辄百万花费,能够借此保单转移负担。

1年期百万防癌专案美商安达产物保险

该款为东森保代通路销售,保户初次罹癌就有理赔,没有分轻度或是重度癌症等都可以获得理赔。主要保障内容为初次罹患癌症健康保险100万元、癌症身故健康保险200万元、癌症外科手术健康保险10万元、日额住院医疗健康保险2,000元等。癌症外科手术保险金给付部分,每一保险年度最高可给付达10 次。

还包括因意外与疾病所需的医疗理赔部分,有一般住院日额保险金(最高365天)、加护病房住院日额保险金(最高30天)、居家疗养日额保险金(以实际住院日数为依据,最高365天)、急诊保险金-意外或疾病急诊留院观察6小时以上(实支实付型)、门诊手术保险金等。

保费试算案例,以30岁男性、投保1年期、保险额度100万元,年缴保费为8,450元。

20年期一次给付型:三商美邦人寿

初期癌症或轻度癌症时,保险公司基本保额10%先行付一笔癌症保险金。若不幸罹患重度癌症时,则给付基本保额20%~130%不等的癌症保险金。第3保单年度起,针对7项特定癌症,给付「初次罹患重度癌症保险金」外,额外再加码给付基本保额40%~60%的「初次罹患特定癌症保险金」。

癌症标靶治疗保险金部分,诊断确定初次罹患保单条款所约定的癌症,并且开始实际接受标靶治疗时,再给付一笔「癌症标靶治疗保险金」。除了防癌保障外,此商品还兼具保本设计契约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若不幸身故或保险年龄达75岁仍生存,则至少可领回保险费总和1.06倍的满期保险金,让保费有去也有回。

保费试算案例,以30岁男性、投保20年期、保险额度100万元,年缴保费为4万6,700元。

刊出时间:2019-03-16 17:18 更新时间:2019-03-18 12:01

延伸阅读

►领200万理赔住院险时还天天回家晚餐 骨折X光片拿错边很诡异

►失能险抢购潮发威 公胜保经统计:远雄、元大与台湾人寿卖最狂

►「失能险」可以理赔帕金森氏症?寿险公司:需进一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