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韩国瑜车祸「过失致死」判决书曝光!坦承:法院给了我惩罚

记者叶国吏综合报导

高雄市长当选人韩国声势如日中天,今日有媒体以「韩车祸判决曝光 『过失致死』判缓刑」为题报导,指出韩国瑜在2004年发生的车祸造成他人死亡事件,最后被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缓刑2年。其实韩国瑜在确定当选后接受媒体访问时曾经谈及此事,表示「法院已经判了韩国瑜一些惩罚」。

▲韩国瑜当年判决书曝光。(图/ETtoday记者翻摄)

根据判决书指出,民国94年韩国瑜在云林县西螺镇开车,因未礼让干线先行,撞上一辆双载重机后座乘客颅内出血伤重送医不治。

▲韩国瑜当年判决书曝光。(图/ETtoday记者翻摄)

根据事故鉴定后认为,该路口红灯应先停止礼让干线道车先行」,韩国瑜行经路段未注意先礼让,尽管重机骑士当时超速又没驾照,韩国瑜却没礼让导致事故发生,「被告(韩国瑜)之行为自有过失,参以被害人确系因本件车祸受伤死亡」。

国民党高雄市长当选人韩国瑜。(图/记者林敬旻摄)

法官对于韩国瑜的行为认为触犯过失致死罪,不过因为斟酌韩国瑜无前科、素行良好,为研究所毕业教育程度高,及其就车祸发生之过失程度,最后都能坦承犯行,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缓刑2年。

对此过往,韩国瑜曾在当选后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没有一个人想要发生这种交通意外,法院也判定了,该和解的部份也和解了,那我个人也受到法律该有的惩罚。」主持人追问「对方违规吗?」对此韩国瑜思考了一下说,一切都已判决书白纸黑字上为主,对方也不在现场就不再讲了,「这样比较公道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