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义消帮忙捡手机 捞8000元易科罚3万
高雄李姓男子见好友陈姓女子手机掉入水沟,谎称自己是义消、要陈女付8000元请消防员帮忙打捞,陈女事后发现被骗提告。高雄高分院审酌李男一审后已还钱,维持拘役30天原判,可易科罚金3万元,全案定谳。(本报资料照/袁庭尧高雄传真)
高雄李姓男子与好友陈姓女子散步时,见陈女手机不慎掉入水沟,竟谎称自己是义消、可付费8000元请消防员帮忙打捞。陈女不疑有他付款、隔两天取回李男自行打捞取的手机,发现被骗提告。高雄高分院审酌李男一审后已还钱,依诈欺取财罪,判处拘役30天,可易科罚金3万元,全案定谳。
2019年3月20日,李男与陈女2人在高雄市前镇区新光码头「海洋之星」散步,闲聊中陈女手机不小心脱手、掉进排水沟。李男竟谎称自己是义消,可以请消防队协助打捞手机,但需花费8000元。
李男当天离开后又重回现场,自行捞起手机,2天后将手机交还给陈女。陈女见手机失而复得,于5月4日、6月11日和20日,各汇款2000元、2000元、4000元到李男指定帐户。
陈女事后才发现,请消防队帮忙根本无需付费,认为自己被好友李男诈骗,愤而提告诈欺。
陈女出庭控诉,自己身为中低收入户,李男明知她经济状况不佳还诈骗她,害她到处向朋友借钱才凑出8000元,要求法官从重量刑。。
一审判李男拘役30天,但检方认为李男未还钱也不和解,量刑没有考量李男另涉的窃盗案素行状况,认为量刑太轻上诉。陈女强调自己被骗后心理受伤、再也无法相信他人,另向李男求偿20万元。
李男一审后将诈骗的8000元汇还给陈女,但他强调,陈女的心理伤害并不是他的诈骗行为所造成,他拒绝赔偿。高雄高分院认为,李男原审后已归还8000元,窃盗案与此案无关,最后驳回上诉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