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捕获易危「鬼蝠𫚉」将卖出国 农委会:不会发许可

鬼蝠𫚉是一种性情温和的大型滤食性软骨鱼,被国际列为易危物种,且一生最多只生16只幼鱼。(图/东森新闻提供)

记者蔡百蕙台北报导

今年2月,许多媒体大幅报导「花莲第一起通报的鬼蝠𫚉,将在疗伤后进行野放」,让许多关心海洋生物的民众大感振奋,经保育人士追踪,却发现该鬼幅𫚉将被卖到国外水族馆农委会渔业署副署长王正芳表示,鬼蝠𫚉被国际列为易危物种,对跨国交易所需的许可出口文件,将不会核发,且正评估于年底前公告禁捕。

这尾鬼蝠𫚉在花莲七星海域附近定置渔场遭捕获后,一直在台东水产试验所疗伤,如今伤势渐趋复原,却传出将被外销黑潮海洋文教基金会台湾动物社会研究会共同声明表示,由于过度捕捞及栖地破坏,鬼蝠𫚉已被世界自然保育联盟(IUCN)为列「易危物种」(VU),同时也是「濒临绝种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二的物种,但台湾目前仍未将之列为保育类。

2016年7月渔业署开始实施「鬼蝠𫚉渔获管制措施」,为保育鬼蝠𫚉踏出第一步,不过,因为其中仅规范「渔业人或渔业从业人员必须在1天内完成通报,供渔业指定学术单位进行科学采样及搜集生物学资料,否则可依渔业法新台币3万至15万元罚锾」,渔民在完成通报后,即可拍卖及利用鱼体

保育团体的联合声明也指出,在「鬼蝠𫚉渔获管制措施」去年公告施行当月,便有13尾大洋型鬼蝠𫚉遭捕获。今年1月又有高雄渔民捕获两尾重量共超过1千公斤的鬼蝠𫚉,因为对管制措施毫不知情,于渔港当场宰杀贩售;同月台南也捕获一尾600公斤鬼蝠𫚉,渔民在通报后,由于渔业署指示「没有学术需求」,因此被当场宰杀贩售。

动物社会研究会主任陈玉敏表示,农委会仅规定鬼蝠𫚉在捕获1日内要通报,但未规定要放回,对珍贵大型海洋生物通报后的目的并不明确,亦未提出通报管制措施后续的保育或研究方向,无助于大型海洋生物的保育及渔业资源管理。

她强调,现在既然已要求渔民捕获鬼蝠𫚉后须通报,应有学术或保育计划,尤其这次是难得地捉到活体的鬼蝠𫚉,却不去限制交易对象或交易目的,使得通报措施沦为形式,活体应交给学术单位采样后,进行卫星标示野放,以维持野外易危个体数量

针对该尾鬼蝠𫚉,渔业署副署长王正芳证实,渔民正计划在养伤后要出口,目前已派人和渔民进行沟通,朝野放的方向协调中,而且「濒临绝种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二的物种出口所需政府准许文件,将不会核发。

此外,他也指出,目前渔业署正搜集相关科学资料,搭配科学调查后,会考虑进一步管制,可能在年底前预告禁捕「鬼蝠𫚉」、「巨口鲨」、「大白鲨」和「象鲛」等大型海洋生物,「虽然是被国际列为易危物种,但要先了解台湾的状况,是资源丰富或者如何,再评估是否禁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