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手机掉水沟 坏心男骗她消防队打捞要8000元竟私吞

自己女友手机水沟坏心男还骗她找消防队打捞要8000元打捞费,未料拿了钱竟私吞。(中时资料库)

高雄一名李姓男子,与陈姓女友前往高雄市星光码头散步时,陈女的手机不小心掉进水沟,竟然当场宣称自己是义消,认识消防分队,可以请消防队原来打捞,但是要付8000元报酬,事后李男竟偷偷将手机捞起交还,陈女也乖乖分三天汇款男友,当成给消防队的报酬,事隔一段时日两人分手,陈女也得知真相,怒告前谈男友诈欺取财,高雄高分院判处李男拘役30天。

根据判决书记载,李男与陈女于108 年3 月20日某时,在高雄市前镇区新光码头(海洋之星)散步时,原告不慎将手机掉落在排水沟内,李男见状,竟意图为自己不法所有而基于诈欺取财,向女友谎称自己是义消,可以请高雄市消防队帮忙打捞手机。

陈女闻讯相当欣喜,但李男却表示,若要打捞需支付8000元给消防队作为帮忙打捞的费用,陈女竟然误信消防队服务需要服务费而同意给付。而李男则是于当天,就偷偷自行打捞起手机。

事后隔了几天,再将手机交给女友,单纯的女友为了「答谢」消防队,依约于同年5 月4 日、6 月11日、6 月20日,各汇款2000元、2000元、4000元到李男所指定的帐户内」。

不过事后两人闹分手,陈女友也发现竟被前难友诈骗,一怒之下提出告诉,高雄地院刑法第339 条第1 项的诈欺取财罪,判处李男拘役30日。

检方不服上诉,李男也辩称「我向陈女诈骗的8000元,已经汇到她的帐户而还给她,至于她所称的心理伤害,并不是我的诈骗行为所造成的,所以我不需要再赔偿她。」高雄高分院调查原审判决后,确认李男已归还8000元,因此驳回上诉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