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的可能和保单南辕北辙 癌症重疾险理赔定义 快大一统

奇美医学中心一般及消化系外科陈明镇主任表示,提高乳癌存活率关键,在掌握治疗先机。(图/记者林悦摄)

记者李蕙璇台北报导

保险局正与寿险业研议统一癌症险、重大疾病险的理赔定义,而过去各家推出的癌症险理赔范围多种,民众投保时可以多加了解。

目前的癌症险,有的分为两阶段的理赔方式,包括原位癌及侵袭性癌症。有的癌症险则是仅提供一次性给付后保险效力就终止。还有要注意所挑选保单商品,是否有提供豁免保费机制,意即无须再缴交保费,但保单仍有效力的功能

过去被视为绝症的癌症,在各种新式疗法药物的出现下逐渐转变为可治疗、控制的疾病,但医药与治疗的支出却也因此大幅增加,动辄数十甚至数百万的医疗费用可能为自己和家人生活带来严重冲击

10月为国际乳癌防治月,卫生福利部指出乳癌为台湾妇女癌症发生率第一位,死亡率第四位,对妇女健康威胁极大。

康健人寿总经理执行长邵骏崴(Tim Shields)表示,以保单设计原理来说,女性趁年轻时投保癌症险,保费相对较为便宜。

市场上的癌症险保单,有「单笔+多重给付」癌症险,单笔给付的保险金提供保户罹癌初期时的一笔医疗费,后续还会继续提供多重给付方式的医疗费,以癌症险分为两阶段的理赔方式来说,有的保单商品理赔范围为原位癌及侵袭性癌症。

若经医师确诊为罹患第零期的初期癌症,保险公司会按保单条款给付保额10%,做为初次罹患原位癌保险金。

保户若确诊为初次罹患「侵袭性癌症」后,保险公司则会依确诊当时的保险金额100%为「初次罹患侵袭性癌症保险金」,给付这一笔保险金之后,立即启动豁免机制,也就是保户无须再缴交各期保险费,保单持续有效。

有的癌症险会提供保户确诊为初次罹患「侵袭性癌症」后,每经过两年以上只要经医师再次确诊为侵袭性癌症,不论是原有癌症复发、转移至其他部位,或是罹患新癌症,每次确诊按当时之保险金额的30%给付「续次侵袭性癌症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