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熊抱正妹..抠挖下体 UNIQLO台湾店长判10个月

监视器拍下被害人走在巷弄内,原田冈彦尾随在后。(图/记者杨佩琪翻摄)

记者杨佩琪/台北报导

日系服饰品牌UNIQLO在台日籍店长原田冈彦,2014年因被控尾随、熊抱、强制猥亵一名林姓正妹遭起诉。高等法院二审宣判,依旧以强制猥亵罪,判刑10个月,全案仍可上诉。原田冈彦并未出庭听宣判,而是委由律师,面对媒体询问,并未多做回应。

2014年8月,当时35岁的原田冈彦自新北板桥搭乘捷运途中发现林姓女子面貌姣好,竟然心生歹念,自林女新埔捷运站下车后,一路尾随,趁四下无人,突然从后方熊抱林女,并且抚摸林女的大腿臀部,接着又用左手伸进林女裙底,「抠抓」阴部,林女痛到大声尖叫、大喊救命,原田冈彦才松手逃逸,但林女及时以手机拍下背影,成了警方追查重要线索

检察官侦办后,依强制猥亵罪起诉于田冈彦,但原田冈彦始终否认犯案,辩称自己搭捷运返家时,临时起意顺道买DVD,才会在新埔捷运站下车,在莒光路上寻找店家;但因怎么都没找着,又稍早已透过Line传讯息老婆,怕回家晚了,中途折返回新埔捷运站搭车离开。

原田冈彦的辩护律师则认为,林女本身就对日籍人士有偏见,手机拍下的背影模糊,也不足以作为强制猥亵的证据,警方调阅的监视器画面,也未直接拍到过程,因此林女的证词不足采信。

一审新北地方法院法官认为,林女对于过程的描述,无论警讯或法院开庭时,都相当清楚也并无矛盾,监视器拍到画面,与林女所说的特征相符,且经现场勘验,认为原田冈彦的说法不足采用,因此判决10个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