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遭女友表姊控指侵 法官判无罪理由:女方体重太重很难

女子控诉遭表妹男友性侵,但法院认为全程皆无强暴、胁迫手段,判男子无罪。(示意图/Shutterstock提供)

嘉义1名女子小芳化名)去年初与表妹、表妹男友等人外出游玩,几人同床睡觉时,她控诉遭表妹男友抚摸身体部位、以手指性侵,对方甚至要求帮忙口交被她拒绝;男子挨告后解释全程皆有试探小芳意愿,强调对方是自愿,而表妹也出庭称小芳体重超过80公斤,不可能由男子轻易脱下内裤性侵,也怀疑她属自愿,法院最后认定无强暴、胁迫手段,判男子无罪。

小芳在判决书中指出,男子当时与女友(即小芳表妹)和她等7人睡在同张大床,当时她与男子中间隔着表妹,男子竟隔着表妹伸手碰她的大腿阴部臀部,她当下因顾虑表妹感受、担心不被相信因而忍受,没想到男子接著称很冷,与表妹换位置后,就脱下她的裤子以手指性侵,她之后不堪侵犯起床离开,男子也跟着走出房门,要求她帮忙口交,她则妥协说「不然用手帮你」。

小芳表示,之后她回到房间仍遭男子持续骚扰,事后决定提告。男子在法庭上坦承有与小芳亲密接触,但称过程中都有试探性摸对方,他见小芳没有拒绝才敢持续动作,过程中小芳情绪平和、毫无勉强之意。而男子的女友也出庭表示,小芳的体重超过80公斤,不太可能由男友单手脱去内裤,认为是小芳自行脱去,默许男友行为。

法院认为,男子在床上摸小芳的过程中,小芳没有出手制止或言语吓阻,当时也没有同床的人遭干扰,小芳虽有说「不要这样」,但仅针对男子欲脱去她衣服时,她也主动说要帮忙手淫,难认定有「强暴、胁迫、恐吓、催眠术或其他违反其意愿之方法」等手段,因此判男子无罪。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