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男涉性侵90kg女判无罪 法官:差38kg 女不会仅小伤
▲感情世界环肥燕瘦各有所爱,但若涉扯到金钱,处理不好常常会闹上法院。(图/示意照/资料照片)
新竹市一名165公分高、90公斤重的林姓女子,控告168公分、52公斤的陈姓前男友,称被他硬压在床上无法逃脱,最后遭到性侵得逞;不过新竹地方法院法官勘验后认为,两人体重差距过大,要是陈男霸王硬上弓,林女的伤痕不可能只出现在左手肘内侧,加上她的说词前后不一,因此判陈无罪。起诉书内容指出,陈男和林女民国98年于网路认识后交往,期间两人分分合合;100年6月,林发现自己怀孕,陈除不理会还打算分手。同年7月5日,陈男向林女借钱,说好5天后要还钱却食言,女方因而致电催讨;7月15日,男方前往女方家,涉嫌把她强压在床性侵。对于指控,陈男否认,并指出彼此是自然而然发生关系。
前往勘验事发现场后,法官质疑林女遭性侵时为何没求助,因为其住处属于市区,她的房间外面即为中庭,中庭外面就是街道巷子;而林女对被性侵一事表示厌恶,但陈男离开后她却没有冲洗或是洗澡,而是隔天才到医院验伤并报警,法官认为不符常情。
另外,林女100年7月16日到医院验伤时,对医生表示最近一次月经的时间是6月3日,但她曾在同年6月24日前往妇产科进行人工流产,当时填的最后一次月经日期为4月26日;法官因此认为林女说谎,因为怀孕期间怎么会有月经?
台大医院新竹分院妇产科医师林正凯解释,怀孕女性由于荷尔蒙分泌的关系,不可能有月经,若林女是6月24日流产,上一次月经来时应为4月26日,不可能6月3日还有月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