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压制女儿受伤判无罪 法官:是她态度太差!

张女控诉父亲家暴,但冲突发生也跟她有关,因此没能告成。(图/记者徐文彬摄,示意图当事人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一名张姓女子12岁起就和父亲相处不合,因此分居长达10年,但她为了要拿东西,闯入父亲住处四处翻找,还弄倒桌椅,遭到母亲阻止时还戴耳机装作没听到,气得父亲失控把她压制在地,事后便提告家暴伤害罪,但法官认为她确实态度轻蔑,当场也狠踢父亲,并拒绝出庭伤势也很轻,因此判张父无罪。

据判决书,张父到案后坦承犯行,说当时女儿无理取闹,也不听母亲劝告,所以才会在发生争执后,气到把人压地上

法官审理后认为,父女俩年龄差距大,加上辈份关系,张女戴耳机的态度确实很轻蔑,冲突发生她也有责任,而且被父亲压制后,她也奋力抵抗、脚踢回击,把父亲下腹部给踹到红肿,张父伤害行为情堪悯恕。

此外,张女虽经法院传唤出庭作证,却从来没有到庭,仅透过电话表示「依法判决」,法官为避免无意全的刑罚执行,耗费国家资源与违反国民感情,遂引用刑法第61条,判决张父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