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违法搜索查获枪械不成证据 2男逍遥法外

记者孙曜樟/台北报导

张姓兄弟遭人检举拥有改造枪械子弹员警检方申请搜索票前往2人家中搜索未着,最后在该公司仓库中取出一把改造手枪,2人被检方依违反枪砲弹刀管制条例起诉,但台北地院审理后认定,警方超出搜索票范围取得的枪枝不构成定罪依据,且秘密证人供词反复,枪上又无2人指纹等积极证据,因此,判2人无罪。

▼张姓兄弟私藏械弹,却因警违法索而逍遥法外。(图/本报资料照)

张姓兄弟中的弟弟是遭秘密证人向警方检举持有枪械、子弹,由于,秘密证人指述极为详细,于是警方在为其制作笔录后,即向检察官申请搜索票,前往兄弟2人各自住处展开搜索,但警方人员并未在2人住处搜得枪枝,最后则是在2人与其他人合开的殡葬公司后方仓库,找到一把改造贝瑞塔手枪,于是检察官依违反枪砲弹药械刀管制条例起诉张氏兄弟。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认为,张姓兄弟2人与他人合作开设的殡葬公司,并不在法院核发搜索票所载的搜索范围内,警方前往该处所搜索属无令状而为的违法搜索,纵令违法搜索所取得枪枝有证据力,但要做为定罪依据则须有合法调查程序,否则即不得作为有罪认定之依据。

另因秘密证人在警询时、侦查中和法院审理中的供述不一,再加上其供述枪枝外观八成新和查获枪枝外观生锈不符,及警查获枪枝地点平日出人数众多,枪上又无2人指纹或DNA等积极证据,台北地方法院乃判决张姓兄弟无罪。全案则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