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捷逃死找理由 指检警夜讯、搜索均违法不具证据力

记者孙曜樟/台北报导

北捷杀人郑捷为逃死刑,27日在高院庭讯中指称,案发当时接受检警夜间侦讯是为了「早点问完就没事了」,同意警方东海宿舍搜索是「不知法律上可以不同意」,律师则是向法官主张检警的侦讯、搜索行动,为违法夜间侦讯、疲劳侦讯应无证据能力

▲郑捷逃死找理由,指检警夜间侦讯、搜索东海宿舍违法应不具证据力。(图/记者孙曜樟摄)

郑捷去年5月21日下午在台北捷运板南线车厢内,持刀疯狂随机杀人最终酿成同车乘客4死22伤,一审判他4个死刑及144年6月徒刑,高院今首度召开程序准备庭,郑捷透过律师虽撤回对罪名的上诉,但却坚称一审判死刑是违反两公约宪法比例原则,且检方就杀人未遂部分量刑过轻上诉无理由。

随后法官以是否曾在警讯中说要杀死2名小学同学、在车厢内是否随意砍杀他人,若遇儿童或少年、杀人后及侦讯时会不会累等问题问郑捷,郑捷答称,之前有想过要杀2名小学同学,但后来就不再想过要杀掉他们。当时在车厢内是随意砍杀没有选择性,也没想过这些人中是否有儿童或是少年,我也不知道会不会停手,我并没有设定只杀成年人,只要当时有在车厢内的,我就挥刀向他们。

他说,杀完了会累,同意夜间侦讯是因为早点问完就没事了,我也想过告诉他们,我累了不想再被问了,但没说出口,只有趴在桌上休息,他们问时我还是有回答,是依照我自己意思回答,只是我很累,从警察到送去检察官中间,我有几次趴在桌上休息,至于检方再到法院就想不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