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理由郑捷判死无可回避 法官黄瑞华:还是支持废死

最高法院判决郑捷死刑定谳。(图/记者季相儒摄)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捷运杀人魔郑捷犯下台北捷运杀人案造成4死22伤,案发至今近2年,最高法院22日判决死刑定谳。而这次的受命法官黄瑞华外传支持废死,对此她不讳言自己支持废死,「还是赞成废除死刑」,郑捷案依法判死是困难的决定,但「坚持做对的事情」。

黄瑞华坦言,现在仍支持废死,这是她的价值选择,并没有改变,而废死是目标,但目前社会环境还没共识,可能都没有办法,法官仍须依法审判。她也强调,支不支持死刑不是对错的问题,而是价值选择,希望透过判决和社会对话

郑捷的律师质疑死刑可能有违宪,经合议庭审查后,认为死刑合于宪法规定。合议庭指出,台湾民主法治国家,对不同的言论应相互包容尊重,公政公约第6条虽有揭示有废除死刑之目标,然在全国达成共识,并经立法废除死刑规定前,法院仍应依法审判,不得回避死刑规定之适用。

最高法院特别列出5点维持死刑定谳的理由,看得出字字针对生死辩论律师团提出质疑点,因此维持原判死刑定谳,理由包含第一,郑捷为现场被捕的现行犯罪证明确;第二,行凶时没有心智缺陷或精神障碍得以减刑;第三,犯案情节严重,非判死刑不足以彰显正义;第四,台湾是保有死刑的国家,郑捷所犯符合《两公约》所订「最严重罪行」,罪则也达最严重程度原审判决量处死刑,符合比例原则,无违法或不当;第五,是否废除死刑为言论自由,赞成或反对废除死刑,乃无关对、错之价值选择,应相互尊重及包容,废死需全国达成共识并经过立法,法院仍应依法审判,不能回避死刑规定之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