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胜文选举外包公司 遭爆积欠20万加班费拒付!

▲罗小姐控诉连胜文竞选外包公司积欠加班费。(图/记者杨佳颖摄,下同)

记者杨佳颖/台北报导

国民党中央委员连胜文在2014年参选台北市长期间,将竞选事务外包「理想顾问公司」,但19日却有一名罗小姐出面控诉,该公司至今尚未给付加班费等薪资达20万元,拿着出勤纪录老板志豪协调,黄还嚣张反呛「来告我阿」;台湾工人先锋协会筹备委员林奕志则要求劳动局应有积极作为,依法命令理想公司限期给付积欠薪资。

罗小姐今日上午在社民党立委参选人博雅、台湾工人先锋协会筹备委员林奕志陪同下,于台北市政府大门召开记者会,并向劳动局递交陈情书。罗小姐表示,2013年起受雇于理想公司从事设计工作,直到2015年1月离职,公司从未给过加班费,尤其是去年九合一选前3个月,几乎天天上班、天天加班。

林奕志指出,去年底收到罗小姐及其他3位员工申诉,在选举期间不仅禁止员工休假、长时间加班,还积欠劳工大量加班费,完全违反劳基法,4人总积欠加班费达40万元;经数次协调,其中3位已与公司达成和解,但公司老板却因个人好恶,仍不愿支付罗小姐违法积欠的加班费,甚至对罗小姐呛声「来告我啊!」,行径相当恶劣。林奕志认为,劳工局经劳动检查后,已确认理想公司违反劳基法,应能本其法定权责和帮助劳工立场,依《劳动基准法》第27条「雇主不按期给付工资者,主管机关得限期令其给付」,命令理想公司限期给付薪资,以落实劳动法令、伸张劳工正义,「这是劳动局的责任!」

对此,劳工局表示,之前陈情人有来申请调解,4月份进行劳动检查后也发现该公司没有自备出勤纪录等4项违反劳基法,并在6月做出裁处;而《劳动基准法》第27条原则上必须是金额非常明确的情况下,才能依法做限期给付动作,若能明确提出出勤资料,后续会带回研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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