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要求中央修法!观光局应扛起游乐园活动权责

八仙乐园彩色派对粉尘爆炸救援画面。(图/记者陈明仁摄)记者陈世昌台北报导八仙乐园发生粉尘气爆重大公安意外,新北政府除了祭出重罚、下令业者无限期停止营业,为避免类似情事发生,观光旅游局表示,将向交通部观光局提出《观光游乐管理规则》修法要求,未来观光游乐业办理活动分租游乐设施,应向中央地方主管机关申请,才能进一步保障消费者权益。依据现行《观光游乐业管理规则》规定,观光游乐业之设立、发照、检查辅导、奖励、处罚与监督管理事项,属重大投资案件者,主管机关是交通部观光局。所谓重大投资案件,系指申请筹设面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位于都市土地,达五公顷以上。位于非都市土地,达十公顷以上。因此像是八仙乐园、九族文化村剑湖山世界义大世界等大型乐园,目前皆是由观光局直接管理、督导。不过「八仙事件」发生后,观光局表示,未来将严格要求所有业者(游乐园)未来办理活动时应确实依规定向该管地方政府消防建管单位提出申请核准后始得办理,以保障游客生命安全;并将检讨法规要求业者之外包厂商亦须强制办理保险之规定及要求外包厂商亦要提送紧急救护计划送地方政府审查。观光局提出的具体做法中,仍将「责任委由地方执行,并没有提及中央主管机关要为游乐园活动进行把关,中央主管机关难免让人有「有权无责」的感觉。

▲八仙乐园(图/八仙乐园提供)新北市政府指出,八仙水上乐园于6/18曾经进行紧急救护及救难演练,该演练系依据观光游乐业管理规则第35条观光游乐业应设置游客安全及医疗急救设施并建立紧急救难及医疗急救系统,针对园区营业项目水域游乐设施所可能衍生的意外事故进行演练,如溺水、骨折、跌倒等。关于此次彩色派对活动粉尘爆炸事故,因非属于八仙水上乐园原营业项目及游乐设施,并非此次演练范围。且依观光游乐业管理规则第23 条,八仙乐园在园区水上游乐设施办理非营业项目活动(抽干泳池池水办理彩色派对活动),涉及游乐设施出租及变更用途使用并未向交通部观光局申请同意,实属违规行为。因依同法第5条规定,八仙水上乐园属重大投资案件,该观光游乐业之主管机关为交通部观光局;故新北市政府将要求未来观光游乐业办理活动或分租游乐设施,应向中央及地方主管机关申请。又依据观光游乐业服务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关于八仙水上乐园彩色派对意外事故,观光游乐业不仅是场地出租单位,游客在园区发生事故,八仙水上乐园应协助救护或送医,且不得以「概不负责」之记载,排除故意或重大过失责任。为避免类似情事发生,新北市政府观光旅游局将向交通部观光局提出三项观光游乐业管理修法如下:第一修法要求、让观光游乐业活动办理纳入法制规范

新北市政府观光旅游局表示,现法观光游乐业管理规则关于观光游乐业之经营管理、检查、安全维护等事项仅针对观光游乐设施进行规范,至于观光游乐业所办理的活动并未纳入该法规管理,有鉴于此,为了避免观光游乐园发生类似重大公安意外,新北市政府观光旅游局要求交通部观光局需针对观光游乐业管理规则进行修法,将观光游乐业活动办理纳入法制规范,各观光游乐业办理活动前需向中央及地方主管机关提出申请。第二修法要求、加重观光游乐业罚处

现今发展观光条例及观光游乐业管理规则对观光游乐业者的违规行为处分罚锾过低,且为了要求观光游乐业克尽游客旅游安全维护责任,新北市政府观光旅游局将向交通部观光局提出加重观光游乐业违规罚则,加重业者罚处。第三修法要求、提高观光游乐业责任保险金额

依观光游乐业管理规则,观光游乐业应投保责任保险,其保险范围及最低保险金额如下:每一人身体伤亡200万、每一事故身体伤亡1000万、每一事故财产损失200万、保险期间总保险金额2400万,考量发生重大公共安全意外,目前法规规范险额过低或不足,故要求交通部观光局进行修法提高业者应保责任险额,为消费者争取最大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