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周刊/德国、北欧这样做 医疗诉讼变少了

▲健保实施至今,医疗服务量增、医师数成长,把医疗纠纷增多归咎于民众动不动提告,其实无济于事。(图/商业周刊提供/摄影国展

文/张瀞文

多年来,医疗纠纷该怎么处理?始终是医、病双方争论不休的议题,最近因为卫福部强力游说要通过《医疗纠纷处理及医疗事故补偿法》,让医疗纠纷议题再度成为舆论焦点

民众在就医时处于资讯不对等的弱势,医师也害怕被告,为了创造医病双赢的局面,《医纠法》应运而生。

法律台湾不算苛刻医师担刑责,德、法皆如此

「医疗行为到底能不能除罪化?」在医、病、法界争论已久,医界期待透过《医纠法》立法,附带通过「医疗行为合理化」的修法。法界则希望,透过《医纠法》立法,把医疗纠纷的调解、补偿、除错制度建立起来,减轻医生在刑事上的责任,来换取医生愿意说出事件真相,当作未来改善所用。

卫福部与医界多次提出修法,对医疗行为限缩刑事责任。2012年7月,法务部举办「医疗行为刑责之探讨」公听会上,卫福部强力主张,不应以刑事论处医师在医疗现场当下的判断。但当天会场上法务部及法界人士则强调,不应轻易破坏既有的《刑法架构,若对特定行业,以特别法来减轻过失责任,公平性恐有疑义,倾向另外建立处理医疗纠纷的救济机制

舆论经常出现「台湾医生犯罪率世界第一」、「台湾医生因为医纠赔偿很多钱」、「全世界只有台湾用《刑法》对待医生」、「很多医生因为医纠而坐牢」类似说法,许多民众也信以为真。

医改会董事长刘梅君表示,政府不能只想在《医疗法》82条去刑化上为医师脱困,医师怕被告,民众又何尝喜欢上法院?就是因为没有一套有效处理医纠的管道与机制,民众才会选择标准最严格、胜诉率极低且旷日废时的刑事诉讼

比配套,他国成效更好调解一条龙,德国诉讼变少

对此,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教授林钰雄认为,德国的制度台湾可以参考。他曾在医改会发文表示,德国跟台湾一样,医师有医疗疏失仍须负民、刑事责任,但德国医师却很少跑法院,这主要是德国在各邦设置医疗鉴定调解会,做为诉讼外探究事实真相、并且快速解决纷争替代途径

中研院法律所邱文聪副研究员专研法国的补偿机制,他说,在法国,只要发生医疗事故,在确定有因果关系或是无法排除因果关系的情况下,补偿基金就会先补偿给病患家属,之后会进一步进行认定,是不是有牵涉到个别医师的过错,如果医师有过失,补偿基金就会去跟医师投保责任保险请款,由医生的保险公司支付这一笔钱。

比成效,我们输一大截北欧拚防错,台湾吵谁出钱

台湾的《医纠法》,目前还陷在「谁出钱?」「出事谁负责?」相互责难逻辑当中,叶光芃表示,那是台湾还不理解,实施无过失补偿制度约40年的瑞典丹麦的好处;他说,北欧制度是医疗伤害如果可避免,补偿就成立,他们要的是下次不要再犯同样的错。

反观台湾则因「调解」与「补偿」制度不完善,医师和医院的本能是能隐则隐,导致医疗伤害原因难明,难以透过「除错」累积改进经验,台湾要走到德国与北欧的医病双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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