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情相悦也不行 教育部明令禁师生恋

生活中心台北报导

师生谈恋爱是对是错?《联合报》报导,教育部最近发文大专、中小学等各级学校,要求各校在新修订教师聘约时,明令禁止「师生恋」,违反聘约可能受到停聘或解聘等处分

对于教育部此举,大专院校多表赞成,但学生看法两极,有学生就认为教育部「管太多」;法界人士则表示,刑法已有和未成年者性交罚则,若对成年师生再加以规范,有多此一举之嫌。

校园性侵害或性骚扰事件防治准则」今年2月发布,教育部即据此发文给各校。该准则第七条规定:「教师于执行教学指导训练、评鉴、管理辅导或提供学生工作机会时,在与性或性别有关人际互动上,不得发展有违专业伦理关系。」

教育部进一步指出,已发函给各级学校,要求各校应将相关条文,明确订在教师聘约中有禁止「师生恋」条款。教育部性平委员会防治组召集人、辅大法律系教授吴志光表示,即使在两性关系比较开放的西方国家,许多大学都禁止教职员与学生发展恋情,「两情相悦也不行」。

吴志光说,去年一年就有36位教师因性侵性骚扰、行为不检有损师道遭到解聘,今年以来,还有一位高中老师、二位大学教授因此遭到起诉;其中有不少案件都是师生恋,因为劈腿、未能好聚好散所致。这些案件中,「涉世未深」的往往是老师这一方,因此有必要在教师聘约中明订,让老师知道师生恋是「高风险」的行为。

报导表示,中兴大学很早就明订「教师应该避免与学生建立不当的亲密关系」,目前不少大学已着手修订教师聘约,召开过二次校内会议政大表示,教师对聘约文字看法有不同意见,目前倾向比照中兴大学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