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师生恋?教育部发文:只有防性侵害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近来教育部动作频频,先是有消息传出将严禁师生恋,接着又发文规定短期补习班不得招收6岁以下孩童,但教育部在2日出面解释,只是发文提醒各级学校有关性侵害及性骚扰防治的准则,并没有禁止师生恋;另外也请学校将刑法第227条有关对未满14岁及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男女性交、猥亵罪规定优先纳入教师聘约。

在10月31日时,有媒体头版报导,表示教育部根据「校园性侵害或性骚扰事件防治准则」,发文给各级学校,要求学校于修订老师的聘约时,要明文禁止师生恋,违反的老师,可能会遭受到停聘或解聘。

此报导一出后,引起社会上许多讨论,不少人认为恋爱是自由意志,不应该禁止;甚至还有国外的媒体引述此篇报导,这也让教育部急得跳脚,赶紧于2日出示公文澄清。

教育部指出,所谓的禁爱令全属外界误解,公文中通篇未提及师生恋字眼;至于发文给各级学校的「校园性侵害或性骚扰防治准则」,也只是希望学校能将刑法第227条,有关对未满14岁及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男女性交、猥亵罪的规定,纳入教师聘约中,以免教师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