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讨校园防护机制 教育部:一次性严重侵害适用霸凌防治准则
教育部将强化校园安全防护。(林志成摄)
针对新北市发生校园安全重大事件,教育部28日表示,将研拟增订「构成刑法伤害罪」之一次性、严重「肢体动作」侵害行为,准用霸凌防治准则规定调查处理,让生对生之重大冲突,都能依循一定调查辅导程序,协助学生辅导管教,并导正行为。
针对这起事件,教育部表示将全力协助新北市教育局加速提供师生心理辅导,透过心理师、社工等专业人员协助学生心理减压稳定。
为强化校园安全防护,教育部将尽速与法务部、县市政府教育局、相关团体研商,确实检讨现行中介教育后的辅导评估机制、强化校园高关怀对象的辅导措施与管教作为。
针对如何保障学校教师安心执行辅导管教作为,教育部也会搜集学校现场执行状况与问题,并协助建立标准作业流程,以让现行辅导管教办法注意事项易于执行,同时评估现场执行人力、经费如何提升,以给予学校老师资源上最大的支持。
依据「学生辅导法」规定,应视学生状况,提供发展性、介入性或处遇性的三级辅导服务机制,从学校校长、教师到专业辅导人力协助安排辅导相关课程。
教育部也自2017年起逐年增加辅导教师人力,112学年高级中等以下学校聘用辅导教师5004人,专辅人员如心理师、社工师650人。未来也会持续增补辅导人力资源需求,来提供学校更完善的学习环境。
此外,教育部已于今年3月,针对霸凌防制准则修法召开17场次法规研商会议,未来霸凌防制准则修正草案纳入辅导先行概念,各级主管机关及学校应以预防及辅导为原则,采取防制机制及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