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订「校园霸凌」准则 教育部要求学校3日内因应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校园霸凌事件层出不穷,为使校方在处理霸凌事件更可行、即时,教育部26日发布「校园霸凌防治准则」,准则中清楚定义霸凌的条件,其中以「持续」为重要的要素之一;而学校在接获霸凌通报后,需在3天内召开因应会议

校园霸凌时有所闻,除了学生个人品德教育外,另一大因素即是法规上无明确定义及处理规范,导致校方处理起来无所依据,甚至是忽略漠视;教育部为此邀集专家学者讨论,制订出「校园霸凌防治准则」,其中直接写明「校园霸凌」的定义。

▼ 儿福联盟调查,4成儿童曾为网路霸凌帮凶。(图/取自于儿福联盟)准则中第3条定义「霸凌」包括,包括个人或集体「持续」以言语文字图画符号肢体动作或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对他人贬抑、排挤、欺负、骚扰、戏弄,使他人处于具有敌意或不友善的校园学习环境,或难以抗拒,产生精神上、生理上或财产上的损害,或影响正常学习活动;而学生之间于校园内发生上述情形即为「校园霸凌」。

教育部军训处承办人员表示,「持续」是霸凌重要的要素之一,但「持续」不一定代表多次,例如在网路上张贴谩骂文字、他人私密照片,虽然是一次行为,但后续经过多人转载,使当事人身心受创、被同学排挤,都算是霸凌;准则中也写到,被霸凌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校方提出申请调查霸凌,校方必须在3日内召开因应小组会议紧急处理。

军训处人员说,去年全国校园霸凌通报共855件,大多是肢体霸凌,但其实「关系霸凌」(如排挤)更难察觉,希望师长能主动关心学生,一发现异状立即采取动作;另外,也有议员认为全国各校不断传出霸凌,是因为辅导人员的不足,也政府可招募无不良纪录的退休人员,担任校园社工

►►►更多好看内容都在《ETtoday新闻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