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康保险销售公司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人员被罚10万

1月15日,北京银保监局发布京银保监罚决字〔202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汇康保险销售(北京)有限公司以及相关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处罚决定书显示,汇康保险销售(北京)有限公司,法定代表姓名徐浩辰,相关当事人为林旭彬。相关当事人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人员,依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十八条、七十一条,北京银保监局对汇康保险销售(北京)有限公司给予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林旭彬给予警告、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