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制校园霸凌 不再强调持续性
教育部近日预告修正「校园霸凌防制准则」。示意图,非新闻当事人。(本报资料照片)
教育部近日预告修正「校园霸凌防制准则」,将「师对生」与「生对生」调查处理机制分离,同时针对生对生霸凌不再强调持续性,增订严重「肢体动作」如暴力行为,或「网际网路」侵害行为,若超出一般社会可忍受程度,即使只发生一次,学校应准用本准则调查处理。
台中高中生疑因遭师长霸凌丧命,加上韩剧《黑暗荣耀》讨论度高,校园霸凌引关注,教育部预告修正校园霸凌防制准则,各界有任何意见可于8月31日前提出。
教育部表示,修正将「师对生」与「生对生」调查处理机制分离,高中以下学校「师对生」适用或准用「高级中等以下学校专任教师解聘不续聘停聘或资遣办法」,「生对生」及专科以上学校「师对生」调查机制则依本准则办理,另增订防制准则与解聘办法的适用关系规定。
过往生对生的身心暴力,除霸凌及性暴力有特别处理机制,其他一次性身心暴力,纵使超出一般社会可忍受程度,且对他人身心健全发展造成侵害,亦无特别处理机制,不构成霸凌,须行为持续才构成。
学校对这类案件,常以不具持续性,而不受理或认定霸凌不成立。教育部这次修正,生对生基于伤害或欺负之故意,以肢体动作或网际网路进行的侵害,若超出一般社会可忍受程度,且对他人身心健全发展造成侵害,学校应准用本准则。
全国教师工会总联合会理事长侯俊良表示,什么是超出一般社会可忍受的程度?修正内容没明确定义,可能造成困扰。他建议教育部加强和社会对话,或透过实际案例讲清楚。
新北市新庄高中校长谢金城指出,有别于体罚、偏差行为,以前只有长期、多次暴力才会被称霸凌。现在教育部将一次性的严重伤害定义为「准霸凌」,这是社会认知促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