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大产险 投保不用签名
为配合保险实务及简化财产保险投保作业,金管会宣布,在符合相关配套措施前提及足资证明要保人投保意愿下,同意包含住宅火险、强制险等5大险种要保书免经要保人、被保险人签章,不过,该项措施还要配合相关法规的修订,将尽快实施。
根据金管会规划,初步开放项目包含:1.非公务机关依政府采购法采购或招标的业务,且仅限法人业务的财产保险;2.配合法令要求(含政策性)须投保的财产保险业务;3.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配合国际贸易需求所衍生的货运保险;4. 住宅火灾保险续约案件;5.强制汽车责任保险。
根据金管会统计,强制险承保案件每年约有1791万件、住宅火险约有58万件。官员表示,该项措施还要配合保险业招揽及核保理赔办法的修订,将尽快实施。
且为维护消费者权益,金管会也要求产险业者应确实遵循三大配套措施:首先、产险业对于要保书因未经要保人、被保险人签章或签署而衍生的争议,应作有利要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解释及处理;
第二、业务员于招揽或客户要保时,及核保人员于执行核保评估时,需确实依金融消费者保护法第9条确保金融商品或服务适合金融消费者;
第三、 要求产险业者于保险单正面以显著字体载明有关个资「告知内容」的声明事项,供要保人审阅,并于寄发保单时再将个资告知事项合并寄送保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