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银发行宝岛债 明日上路

记者蔡怡杼台北报导

为利推动宝岛债券市场的业务商机、满足机构投资人多元理财需求,金管会今(26)日宣布,明(27)日起,开放大陆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以及股份制商业银行等3类银行及其海外分行或子行来台发行宝岛债,不过,销售对象不包含保险业者,仅限专业投资机构。

金管会表示,此次开放大陆银行业者在台发行宝岛债券的销售对象仅限专业投资机构,由该等专业投资机构依其金融专业及风险承受能力进行投资评估,增加其人民币资金运用效率资产配置弹性

根据规定,保险业海外投资限额为可运用资金的45%,目前整体保险业投资已逼近满水位,为扩大宝岛债发展保险局表示,现今已开放保险业投资由国内企业所发行宝岛债,不计入国外投资限额,至于投资由国外企业所发行宝岛债,近期也将开放。

根据金管会统计,符合此次开放的大陆政策性银行有国家开发银行、国家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有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5家;其余还有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共计20家陆银有资格可以来台发行宝岛债。

除了大陆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以及股份制商业银行外,此次也开放台湾金融机构于大陆地区设立的子行,如富邦金华一银永丰银的南京子行。

以及大陆地区注册公司且为我国股票上市(柜)公司的从属公司,并已编列于上市(柜)公司最近一期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如国泰旗下的大陆国泰人寿,根据金管会统计,目前多达1100家的上市柜企业均有对大陆投资。

柜买中心表示,宝岛债发行人应于检附资料中央银行报备前取得柜买中心的上柜同意函,而发行人取得同意函后必需于一个月内完成募集与发行并上柜买卖。

根据金管会统计,目前国内已挂牌宝岛债共6档,发行总额为39亿元,目标全年发行档数可达10档,规模可达1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