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放宽个人海外汇款 最快7月适用
中央银行研订「外汇收支或交易申报办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并依行政程序法规定,自6月20日起预告,也就是,未来国人旅行、保险等服务支出的汇款,将不计每人每年结汇500万美元的限制,最快7月即可上路。
央行表示,为简化结汇申报程序,并节省民众及银行业办理时间及作业成本,央行放宽个人偿付非居住民提供服务支出的汇款,得向银行业办理结汇申报,结汇金额无须计入其当年累积结汇金额。
央行官员表示,由于服务支出在国际间被视为经常帐,为顺应国际趋势,央行研拟放宽个人偿付非居住民提供服务支出的汇款,即未来国人出国旅行所携带超过新台币6万元限额的部分将不列入计算,预估最快7月即可上路实施。
根据央行统计,国人平均每年服务支出的汇款约5万美元,100年服务支出换款总额约10亿美元,101年则为11.5亿美元。
另外,配合国际贸易实务,明定申报义务人办理第五条第四款的汇款,检附中华民国境内交易文件及交易标的涉及中华民国境外的货品或服务相关证明文件,办理新台币结汇申报,经银行业确认与申报事实相符者,不计入其当年累积结汇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