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素如泪洒释宪法庭:被告没有名誉没有人生

▲针对律师阅卷权声释宪司法院法官召开释宪法庭,赖素如泪洒。(图/记者杨佩琪摄)

记者杨佩琪/台北报导

针对是否开放律师阅卷权,司法院大法官召开释宪会议,声请释宪的前台北市议员赖素如律师团,与法务部罗莹雪率领的检察官一方展开辩论开庭结束前双方做最后陈述,赖素如仅此一次发言,哽咽激动落泪,她强调「台湾社会重大案件,还有所谓侦查不公开吗?被告没有自由也没有名誉更没有人生。」

历时4个多小时释宪法庭,赖素如直到最后才上台发言,过程交由律师尤伯祥李念祖陈述、辩论。赖素如不断强调,律师阅卷权声请释宪,是因为双子星案侦查时,检察官「突袭式」将她声请羁押,更在羁押庭上交给法官一份密件,还交代不能让她或辩护人知道。

赖素如表示「我今天才知道,原来所谓的秘件监听译文,但我当下没办法说明、答辩,事实上我一点海外资产都没有,这样的不实内容,竟然可以出现在羁押庭上。」也强调「检察官拿侦查不公开当尚方宝剑,但对我个人而言,被媒体报导一个月,哪有什么侦查不公开?你要押人总要让人知道为什么而押。」说到这,赖素如语带哽咽,接着烙下眼泪「侦查利益不是大于一切,甚至剥夺人身自由。被告没有自由,也没有名誉、没有人生。」

▲法务部长罗莹雪认为,希望国内律师真能追求公义,阅卷权规范应斟酌国情,不应过度盲从外国潮流。(图/记者杨佩琪摄)

法务部长罗莹雪则在最后陈述时重申,「刑事诉讼法」33条,律师在「审判中」有阅卷权力并没有违宪,国内法律没有像德国约范律师「是否期待我国律师真的追求公义?」另外,由于释宪法庭上包括双方、鉴定人,都引用德国、日本等不少国外案例、法条,罗莹雪认为「我国刑事诉讼法是为实现社会正义、保护善良所设,应斟酌国情,不应盲目仿效外国、跟从外国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