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大理由枪决郑捷 法官黄瑞华:尊重法务部
▲枪决执行完毕后,郑捷的遗体由斌葬业者送至板桥殡仪馆。(图/记者杨佩琪翻摄)
从宣判到枪决执行只有短短19天时间,针对台北捷运杀人案凶嫌郑捷在10日晚间8点47分伏法,承审的最高法院法官黄瑞华也在枪决执行完毕后,接受媒体询问,她表示,尊重法务部的决定。
而法务部也在枪决执行后召开记者会,表示4大理由决定执行。第一是郑捷犯案当天,在短短2分钟内造成4死22重伤,随后在捷运站内遭到逮捕,罪证明确。第二点为,郑捷行凶时意识清楚、没有心神缺陷或精神丧失。第三,所犯下罪行时属重大,属于公正公约规范最严重之罪,所为已经达人神共愤。第四,郑捷严重破坏社会秩序与安定,造成大众惊恐不安并对被害人、被害家属造成永难抹灭之伤害。
最高法院法官黄瑞华被外界视为支持废死的法官,黄瑞华也曾表示,她的确支持废死,但郑捷一案,所犯时属最严重之罪,因此判决郑捷4个死刑定谳。对此,法务部也强调,保障人权故人重要,但也必须兼顾被害人的人权与社会正义,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大多数百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