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王炳忠违法? 调查局:依法当事人拒绝再出示拘票

调查局强调,一切依法王炳忠拒绝证人查证,报请检察官指示后拘提。(图/记者林裕丰摄)

记者杨佩琪台北报导

新党青年委员会召集人王炳忠在清晨6点多遭搜索传唤,检警是否有违法搜索、拘提问题引发外界热烈讨论。调查局表示,依《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拒绝,经报请检察官指示后,出示拘票拘提,至于律师部分,也因刑讼法规定未同意律师在搜索期间进入现场,一切依法办理。

调查局表示,案件开办前,先完成搜索票、传票及拘票声请,而在清晨前往执行「证人查证」时,依刑讼法第196之1条第1项及第175条规定,先后出示证人通知书、传票,遭拒绝后,报请承办检察官指示,再依刑讼法第178条规定,出示拘票拘提当事人。

▲调查局强调,一切依法,王炳忠拒绝证人查证,报请检察官指示后拘提。(图/记者季相儒摄)

而按刑讼法第150条第1项规定「当事人及审判中之辩护人得于搜索或扣押时在场。但....认其在场于搜索或扣押有妨害者,不在此限。」调查局表示,执行人员在律师要求进入现场时,经请示检察官后,即依该项规定未同意律师进入。

至于外界争议王炳忠的直播为何要被要求关闭,调查局表示,依刑讼法第124条规定「搜索应保守秘密。」并考量侦查不公开原则,依法得禁止被搜索人及在场人,使用社交软体进行现场直播,此举并无不当。

王炳忠及他的父亲、新党宣传部副主任林明正新思维中心主任侯汉廷新闻秘书陈斯俊,在清晨6点多分别遭到检警搜索,并送到调查局位在新北市新店国安侦讯预计将在晚间送到台北地检署复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