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明显护航远传」 民进党立委齐声喊:重新审议!

民进党立委连署要求NCC撤回此案,并重新审意面对新国会人民监督。(图/翻摄自陈其迈脸书)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27日以附负担审议方式,通过众受瞩目的「远传电信认购公司债入主中嘉有线案」。民进党立委发起连署严正要求NCC重新审议此案,并发声明指出,NCC的决议明显护航远传,且悖离法律精神,应撤回决议,面对国会及人民监督。

NCC上周五才刚举办公听会,27日又立刻安排审议远传以债作股摩根士丹利亚洲并购中嘉案,而引起许多争议。对此,民进党第9届立委共同发出声明表示,NCC迅速通过远传以认购公司债入主中嘉,时间点更刚好在新国会开议前,有护航、偷渡嫌疑,且决议也不符合法律精神,应重新审议,并做出不予通过的决议。截至27日下午5时30分止,已有27位立委完成连署,并持续连署中。

民进党立委共同声明:

对于NCC于上周五举办公听会,在还没有建立各方共识的情况下,NCC却火速随即通过远传以认购公司债之规避「党政军条款」、游走法律,入主中嘉案,马政府无视新民意产生,在立法院尚未开议的时刻通过此案,明显护航偷渡!声明委员严正要求NCC重新审议本案,面对国会及人民监督,撤回通过的决议。

NCC于上周五才举办本案的公听会,而且大多数相关立法委员专家学者皆未获邀请,亦不知有此公听会,因此公听会的举办无法代表社会多元意见。而且就算如此,该场公听会,反方亦多有强烈质疑,显见本案正反意见尚无各方共识。依照有线广播电视法第十条规定,远传集团系属政府间接投资之公司,依法不得投资任何有线系统经营。虽然本案远传公司系以认购公司债方式,规避投资股权之规定,然党政军退出媒体之精神在于形式上不得有任何直接、间接持股,于实质上亦不得掌有或得干涉媒体之可能。因此远传公司透过公司债方式,而得实质掌控或干涉中嘉公司,完全违反党政军退出媒体之精神,NCC如此之决议完全悖离法律精神。

NCC虽号称独立机关,惟仅系独立于原本行政权之外,其主委、副主委、委员均系行政院长提名,故于政党轮替之时迅速做此重大争议性决议,已属显有违独立机关之运作。本案虽有采取若干负担,但详细其内容,其本即为法律规定义务或政策推动方向,对于社会最为关心远传实质掌控中嘉经营部分只字未提,NCC之决议明显护航远传,故发表声明要求NCC对于本案重新审议,并做出不予通过之决议。

共同声明连署人: 陈其迈、蔡其昌郑丽君、林淑芬、叶宜津何欣纯高志鹏、吴秉叡、李俊俋、苏震清李昆泽姚文智刘建国段宜康李应元邱议莹蔡培慧、Kolas Yotaka谷辣斯.尤达卡、林静仪徐国勇、周春米、钟孔炤、林俊宪庄瑞雄黄伟哲邱志伟陈亭妃 (继续连署中)105年1月27日 (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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