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身衣物也侵占!女经理出差遭性骚扰 公司未查挨罚

▲ 咸猪手滚开,性骚扰勇敢说NO!

地方中心/新北报导

上柜科技公司业务经理小慧化名)赴国外子公司出差半年期间,遭男性资深工程师每天传LINE性骚扰,谈论内容从脸蛋身材生小孩,甚至连女方私人贴身衣物也占为己有,投诉公司未获受理,新北市政府劳工局认为公司消极不处理开罚15万元,以儆效尤。

新北市政府劳工局指出,年约40多岁的某科技公司前业务经理小慧日前申诉,她前年到美国子公司出差半年期间,遭国外子公司50多岁资深工程师每天以LINE传送讯息,大谈小慧的身材和脸蛋。

小慧多次拒绝回应后,对方反而变本加厉,当面问她「为何不结婚?」、「愿不愿意帮他生小孩?」,她碍于对方为公司高层挖角来的资深工程师,故一再隐忍,返国后仍持续遭到LINE骚扰,直到她换手机并离职后才停止。

不料,该工程师透过其他同事得知小慧的私人信箱,在她离职后继续以邮件骚扰,甚至谎称要代为保管小慧的行李,进而侵占她在国外私人贴身衣物,此举令小慧感到愤怒,进而向母公司反映寻求协助。

劳工局表示,这家公司内部调查却以性骚扰行为人是子公司员工,应该向国外子公司申诉,且为低程度性骚扰,决议不受理这起性骚扰投诉案,欲撇清责任不处理离职员工在职期间遭性骚扰案件。小慧忍无可忍向新北市政府劳工局提出申诉。

新北市就业歧视评议委员会认定,雇主虽依性别工作平等法规定订有性骚扰防治办法,并放置于内部网站供全体同仁参考,也于知悉性骚扰事件启动内部处理机制,但母公司有权力询问性骚扰行为人,以确保调查过程客观公正,却未善尽雇主责任进行调查,以审慎态度厘清性骚扰案情及相关事实,也未考量被性骚扰者感受设身处地主动关怀或采取适当解决措施,已违反性别工作平等法规范,且因该科技公司为雇用200人以上的上柜公司,委员会决议加重裁罚15万元。

劳工局长谢政达表示,雇主依法有防制职场性骚扰的义务与责任,不论任职或离职、不论国内或海外,只要员工在执行职务遭遇性骚扰,都可以向雇主提出申诉,要求雇主启动调查处理机制,没有申诉时效及骚扰行为发生地的限制。

谢政达表示,本案系员工在国外子公司出差期间所发生的性骚扰事件,母公司应该受理并在能力许可范围内,访谈行为人积极厘清事实真相,不该草率做成不受理的调查结论,并采取立即有效的纠正及补救措施

劳工局提醒,劳工至国外出差遭遇职场性骚扰的「五大保护措施」是「一阻止、二搜证、三告知、四通报、五外部申诉」: 1. 明确要求骚扰者停止这种行为; 2. 搜集证据妥善保存; 3. 告知国内外公司人资单位,并循公司内部申诉、救济处理管道,要求部门主管立即处理; 4. 情况严重时,可通报当地警察机关寻求协助; 5. 若雇主未处理,则检具相关事证申诉书向工作所在地之劳工行政主管机关提起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