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借北屯应召站叩客 朋友好心帮忙沦为共犯

▲如果不小心手机借给应召站,然后被当成叩客媒介色情之用,门号所有权人要负连带责任。(示意图/本报资料照)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交友真的不可不慎!台中市一名许男林女,认识一名从事应召站生意的刘男,并将手机借给朋友当成叩客工具,14日应召站被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查获后,原本自认为没事。但警方事后发现,该手机门号所有权为许男,却被拿来当成叩客媒介色情之用,因此还是必须依妨害风化罪嫌送办,同时依社会秩序维护法裁罚

新人到!吹箫功力互动大」、「白皙皮肤,都在性感等着你」刘男到案时坦承会用这样的简讯吸引客人上门。并将「服务据点」设置在台中市北屯区文心路四段某栋大楼,服务主要以「半套」性交易为主,费用则是向客人收取1节50分钟,新台币1800元的性交易费用。

警方接获线报后,于14日持搜索票前往查缉,当场将涉嫌媒介色情的2名男子、1名友人、1名服务小姐、2名男客带回侦办,其中在场互为男女朋友的许男与林女原本自认为没事。但警方后来发现许男基于朋友关系,将手机提供予无法申请门号的刘男使用,却被刘男拿来当成叩客媒介色情之用,让自己也成了媒介色情的帮助犯,最后还是必须依妨害风化罪嫌送办,同时依社会秩序维护法裁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