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说法/借帐户赚租金?恐沦诈骗集团共犯
▲小心诈骗伎俩!诈骗集团佯装博弈公司,征求民众租借帐户,并给与一本帐户10天3千元的高额租金,吸引民众主动提供金融帐户提款卡及密码。(图/视觉中国CFP)
年关将近,许多民众有借贷需求,打开报纸、上网搜寻,都可以看到许多借钱免担保的广告。当以line联络时,对方往往告知因为借款人没有固定收入,所以需要提供金融帐户让会计作帐,让帐户内有金流进出比较漂亮。也有广告打着博弈公司名号,声称因流动金额过高,帐户不够使用,征求民众租借帐户,并给与一本帐户10天3千元的高额租金,吸引民众主动提供金融帐户提款卡及密码。
殊不知这些全部都是诈骗集团惯用伎俩,一旦取得人头帐户,立刻以电话遂行诈骗,有的假借朋友名义借款;或是声称因上网购物误设分期付款须透过操作提款机解除设定;或是假冒检察机关,佯称因涉有洗钱案件,须提供金钱作为担保;又或者在脸书张贴低价贩售苹果手机讯息,吸引不知情之民众受骗上当汇款至人头帐户。
试想,金融机构贷款需要土地、房屋、车辆作为担保,一个毫不相识之人,为何可以仅凭提款卡即可借到5万、10万元,而不需任何的征信与担保?又银行存款金额并无上限,岂有因金额过高,帐户不敷使用,故须使用他人帐户之理?换言之,不也正表明这些所谓的博弈公司从事的正是非法之事?
刑法第339条规定: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诈术使人将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一千元以下罚金。以前项方法得财产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当民众接到诈骗电话,不慎汇款入人头帐户,这些提供金融帐户之人就成为帮助诈欺的共犯,不但贷款提供帐户之所得毫无着落,更须面对最高5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切莫认为因金融帐户内并无余额不会有何损失,而轻易将帐户交付他人,否则得不偿失!
另外,不管是声称朋友借款、检察官要求监管帐户,或购物误设分期付款等等,均是常见的诈骗伎俩,只要一接到可疑电话,尤其是开头带有886+的,一律拒接、拒汇,多加查证才是自保之道。至于低于市价过多的购物广告讯息也要抱持怀疑,不要仅因对方声称限量、最后一支就轻易汇款;尤其手机等高价商品,更以当面取货付款或至有信誉的购物网站购买才安全。
根据统计,近三个月来盗用脸书帐号刊登苹果手机广告,声称i7只要一万元,再诱骗民众以line交易汇款,遭诈骗人数就有1,616人,所以不可不慎,勿轻易以line联系方式交易才不致上当受骗。别轻易让自己辛苦赚来的年终奖金沦为诈骗集团的奖金!(本文转载自台湾司法人权进步协会粉丝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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