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需用钱卖帐户给诈骗集团 女赚5千判赔5万

石女被依帮助诈欺罪判缓刑3年,且需赔偿被害者5万元。(图/翻摄自Google Maps)

社会中心高雄报导

石姓女子因缺钱花用,竟将提款卡帐户密码寄给自称「博弈公司」的诈骗集团对方声称将帐户借给国外玩家,每提供一个便可获得5千元,石女信以为真,帐户却被拿去当诈骗的户头,高雄地院法官认为,石女因帮助犯诈欺取财,判刑2个月,如易科罚金需缴6万元,缓刑3年,但必须赔偿康姓被害人5万元。

判决指出,被告石女去年网路求职,被骗将中信提款卡、密码以宅急便方式邮寄给台中市某位真实姓名年龄皆不详的成年人和他所属的诈骗集团使用,并在邮寄前依照指示将帐户提款密码更改。

诈骗集团取得石女提款卡后,佯装成受害者康姓女子的儿子,以跟朋友合购网购需要金钱周转理由,向康女诈取钱财,使其于同日13点30左右,将新台币15万汇款至石女的帐户内,康女于汇款后才惊觉受骗,报警处理。

石女坦承将提款卡及帐户密码提供给他人,但坚决否认有任何帮助诈财的犯行,辩称她是在去年7、8月间,于求职网站上看到自称「邱暐达」的留言,对方传送他们的网站连结给她看,并声称是合法的博弈公司,是因为有些国外玩家没有帐户,才需要她的帐户资料来供玩家领钱,提供一个帐户可获得5千元,至多可得2万元,因为当时急需用钱,没有想太多就依照指示把帐户跟提款卡寄出了。

石女当庭表示愿赔偿康女的损失,法官后依照帮助诈欺取财罪判她2月徒刑,缓刑3年,但须支付康女5万元,全案仍可上诉。